智慧法院“数字助理”项目
一、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简介: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平台UiBot,广泛应用于政府、金融、保险、财务、审计、电力、制造、互联网等领域。UiBot产品可直接应用于有重复度高、规则明确、占有大量人力成本的业务,可以有效缓解基层工作“事多人少”的问题,更可以打通“数据烟囱”,让不同系统间数据流通、共享、聚合。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平台UiBot面向法院行业专门建设智慧法院“数字助理”项目,旨在解决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三大攻坚点:“跨系统操作流程繁琐”、“不同系统中数据孤岛”,以及法院诉讼及执行“案件多”、“步骤多”、“系统多”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基层工作人员事务性工作压力繁重。法官数字助理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与正在运行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交互并完成任务目标。针对法院业务案件类型多、数量多、审核材料多、执行任务重、归档难度高、调卷过程长及信息孤岛问题,法官数字助理可以帮助实现从诉前、立案到审判、执行全流程、端到端的自动化,将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等法院工作人员从繁重的机械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案件响应的及时性。
(一)诉前助理
诉前助理能够辅助法院工作人员完成诉前调解、微解纷录入、智能咨询、多元解纷等功能。以“诉前调解”为例,人工进行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需要向原被告双方打电话沟通诉前调解事宜。但是法官的日常工作中,案件种类及数量逐年增加,加之人手不足,处理诉前调解的时效性大大降低。通过法院数字助理平台的诉前助理,可以实现“通知原告受理调解”、“通知被告进入调解”以及“询问被告是否接受诉前调解”的三个场景电话外呼的全场景自动化。对于调解法官而言,只需查看一份自动生成的调解结果报表。从而优化了部分法院调解工作流程,减少人力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二)立案助理
立案助理能够辅助法院工作人员完成自动立案、排期开庭、生成文书、二次分案等功能。以“自动生成文书”为例,根据预先整理好的各类文书模板,法院数字助理平台根据相应的案件,读取法院本地数据库并自动并生成相应的文书。目前支持的文书包括: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原告、被告、代理人)、应诉通知书、传票-原告、传票-原告(存根)、传票-被告、传票-被告(存根)、简易程序立案审批表、普通程序立案审批表等。文书模板可以根据需求,后期添加。
(三)审判助理
审判助理能够辅助审判人员完成自动接案、一键开庭、文书送达、自动签章等功能。以”立案文书盖章送达”为例,传统流程为:立案人员对案件预审后,在系统上操作立案,需把立案文书发给原告,立案人员在系统上勾选出要发送的电子文书,但是这些文书并未盖上电子签章,需要把勾选好的文书从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跳转到法院文书签章系统,逐一进行电子文书盖章,盖好后,再次选择发送。使用法院数字助理平台后:整个转签章操作不需人工介入,法院数字助理平台自动完成。从筛选需要转签章的案件,到根据设定的条件选择文书,然后转到签章系统盖章等。
(四)执行助理
执行助理能够辅助执行人员执行总对总查询、执行信息公开、资产冻结、EMS发送等功能。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16个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等合作,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该系统被称为“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具体办案时,对于已经点亮执行通知的案件,需要对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提起五查(银行、保险、证券、房产、公积金)。现阶段该工作均由人工操作,使用法院数字助理平台后:整个操作流程完全由执行助理自动操作,完全不需要人工参与。
三、实践成果,系统平台信息化创新成果情况描述:
现阶段我国 80% 以上的案件都是由基层法院审理,许多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更加突出。传统工作模式下,基础工作耗时长、法官工作压力大,为此来也科技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建设,为多法院客户引入 RPA+AI 产品平台提升工作效率。
RPA技术的应用相较于传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方式,具备轻便、快捷、非嵌入等优势特征,可以在不改变现有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完全可采用“调研一个工作场景、开发一个数字化劳动力、上线一个数字化劳动力”的模式进行应用,让法官团队更加快速地感受到信息化技术所带来的工作质效提升。
机器人平台应用的RPA技术模拟人的双手、AI技术(OCR+NLP)模拟人的大脑,RPA+AI为法院提供数字化劳动力。机器人7x24小时全年无休的工作,切实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先进技术的运用能够降低法院成本,提升办案效率,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途径。智慧法院“数字助理”具有以下技术创新点:
1. RPA技术
(1) RPA是模拟人类用户操作系统的行为,对已有的系统“无侵入”。RPA模拟用户日常办公操作。整个处理过程,与人类的处理过程是一致的,机器人处理速度更快。
(2) RPA能够基于既定的业务规则去运行,而不会去运行那些没有设定的规则。目前大部分的系统操作还是有规则可循的。RPA能严格按照既定的业务规则去运行。
(3) RPA的执行结果是确定的、可信的。机器人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则执行任务,不会丢掉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数据,所以,每次能够得到的执行结果也是稳定的。而且,即使是RPA出现执行错误的情况,由于RPA的执行过程是确定的,因此这个错误是肯定可以复现的,这样也有利于错误的排查。
(4) RPA不存储数据,也不发送数据。机器人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则执行任务,但不存储数据,可在局域网或者内网运行,不对外发送数据。
2. OCR技术
光学字符识别(OCR)技术可以识别非结构化的数据,比如纸质材料、PDF、Word等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半结构化的处理。OCR技术可以对法院的纸质文档、书面材料、案件卷宗等纸质和电子材料进行识别。
3. NLP技术
自然语言处理(NLP):是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和语言学的交叉领域。目标是让计算机处理或“理解”自然语言,以执行语言翻译和问题回答等任务。NLP技术可以让机器人理解法院工作内容,按照实际需要对工作内容进行处理。
四、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在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选取频次高、负担重、耗时长的工作内容进行RPA技术自动化升级,对收案情况统计、月度庭审直播统计、执行通知文书及通用裁定制作、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查控等在内的15项工作内容实现自动化升级,平均每天可节省人工操作用时30小时、减少人工操作点击9000余次。该项目已入选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政务信息化分会评为《2020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
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建设机器人平台支撑体系,构建面向智慧法院各业务场景的机器人队伍,实现人机协同,变革办案办公工作模式,助力智慧法院建设。一期以南海法院金融案件办理为切入点,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管理监督等方面探索法院办案新模式。以南海区人民法院为例,前期已在南海法院对批量下载文书、诉前和解案件录入、执行系统自动发起财产查询等30个场景进行了探索运用,据统计每年可以节省近30000小时的人工值守耗时,有效地减轻了事务性负担、提高了工作质效。该项目入选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与国信(佛山)数字技术应用研究院共同征集、评审、汇编的《2021年“数字社会”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苏州市吴江区法院
2020年7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人民法院与来也科技达成战略合作,联合成立“RPA+AI综合技术研发服务产业实验室”,共同打造智慧法院新形态。战略合作达成后的半年时间以来,来也科技携手吴江法院共同探索挖掘,最终确定五个可自动化流程并于当年11月初正式完成部署,试运行四个月后,取得不错的效果。显著降低基层法官工作负担,避免人为差错,保证法院能够高效运转,提高人民百姓服务满意度。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平台UiBot,广泛应用于政府、金融、保险、财务、审计、电力、制造、互联网等领域。UiBot产品可直接应用于有重复度高、规则明确、占有大量人力成本的业务,可以有效缓解基层工作“事多人少”的问题,更可以打通“数据烟囱”,让不同系统间数据流通、共享、聚合。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平台UiBot面向法院行业专门建设智慧法院“数字助理”项目,旨在解决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三大攻坚点:“跨系统操作流程繁琐”、“不同系统中数据孤岛”,以及法院诉讼及执行“案件多”、“步骤多”、“系统多”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基层工作人员事务性工作压力繁重。法官数字助理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与正在运行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交互并完成任务目标。针对法院业务案件类型多、数量多、审核材料多、执行任务重、归档难度高、调卷过程长及信息孤岛问题,法官数字助理可以帮助实现从诉前、立案到审判、执行全流程、端到端的自动化,将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等法院工作人员从繁重的机械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案件响应的及时性。
(一)诉前助理
诉前助理能够辅助法院工作人员完成诉前调解、微解纷录入、智能咨询、多元解纷等功能。以“诉前调解”为例,人工进行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需要向原被告双方打电话沟通诉前调解事宜。但是法官的日常工作中,案件种类及数量逐年增加,加之人手不足,处理诉前调解的时效性大大降低。通过法院数字助理平台的诉前助理,可以实现“通知原告受理调解”、“通知被告进入调解”以及“询问被告是否接受诉前调解”的三个场景电话外呼的全场景自动化。对于调解法官而言,只需查看一份自动生成的调解结果报表。从而优化了部分法院调解工作流程,减少人力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二)立案助理
立案助理能够辅助法院工作人员完成自动立案、排期开庭、生成文书、二次分案等功能。以“自动生成文书”为例,根据预先整理好的各类文书模板,法院数字助理平台根据相应的案件,读取法院本地数据库并自动并生成相应的文书。目前支持的文书包括: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原告、被告、代理人)、应诉通知书、传票-原告、传票-原告(存根)、传票-被告、传票-被告(存根)、简易程序立案审批表、普通程序立案审批表等。文书模板可以根据需求,后期添加。
(三)审判助理
审判助理能够辅助审判人员完成自动接案、一键开庭、文书送达、自动签章等功能。以”立案文书盖章送达”为例,传统流程为:立案人员对案件预审后,在系统上操作立案,需把立案文书发给原告,立案人员在系统上勾选出要发送的电子文书,但是这些文书并未盖上电子签章,需要把勾选好的文书从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跳转到法院文书签章系统,逐一进行电子文书盖章,盖好后,再次选择发送。使用法院数字助理平台后:整个转签章操作不需人工介入,法院数字助理平台自动完成。从筛选需要转签章的案件,到根据设定的条件选择文书,然后转到签章系统盖章等。
(四)执行助理
执行助理能够辅助执行人员执行总对总查询、执行信息公开、资产冻结、EMS发送等功能。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16个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等合作,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该系统被称为“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具体办案时,对于已经点亮执行通知的案件,需要对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提起五查(银行、保险、证券、房产、公积金)。现阶段该工作均由人工操作,使用法院数字助理平台后:整个操作流程完全由执行助理自动操作,完全不需要人工参与。
三、实践成果,系统平台信息化创新成果情况描述:
现阶段我国 80% 以上的案件都是由基层法院审理,许多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更加突出。传统工作模式下,基础工作耗时长、法官工作压力大,为此来也科技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建设,为多法院客户引入 RPA+AI 产品平台提升工作效率。
RPA技术的应用相较于传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方式,具备轻便、快捷、非嵌入等优势特征,可以在不改变现有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完全可采用“调研一个工作场景、开发一个数字化劳动力、上线一个数字化劳动力”的模式进行应用,让法官团队更加快速地感受到信息化技术所带来的工作质效提升。
机器人平台应用的RPA技术模拟人的双手、AI技术(OCR+NLP)模拟人的大脑,RPA+AI为法院提供数字化劳动力。机器人7x24小时全年无休的工作,切实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先进技术的运用能够降低法院成本,提升办案效率,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途径。智慧法院“数字助理”具有以下技术创新点:
1. RPA技术
(1) RPA是模拟人类用户操作系统的行为,对已有的系统“无侵入”。RPA模拟用户日常办公操作。整个处理过程,与人类的处理过程是一致的,机器人处理速度更快。
(2) RPA能够基于既定的业务规则去运行,而不会去运行那些没有设定的规则。目前大部分的系统操作还是有规则可循的。RPA能严格按照既定的业务规则去运行。
(3) RPA的执行结果是确定的、可信的。机器人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则执行任务,不会丢掉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数据,所以,每次能够得到的执行结果也是稳定的。而且,即使是RPA出现执行错误的情况,由于RPA的执行过程是确定的,因此这个错误是肯定可以复现的,这样也有利于错误的排查。
(4) RPA不存储数据,也不发送数据。机器人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则执行任务,但不存储数据,可在局域网或者内网运行,不对外发送数据。
2. OCR技术
光学字符识别(OCR)技术可以识别非结构化的数据,比如纸质材料、PDF、Word等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半结构化的处理。OCR技术可以对法院的纸质文档、书面材料、案件卷宗等纸质和电子材料进行识别。
3. NLP技术
自然语言处理(NLP):是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和语言学的交叉领域。目标是让计算机处理或“理解”自然语言,以执行语言翻译和问题回答等任务。NLP技术可以让机器人理解法院工作内容,按照实际需要对工作内容进行处理。
四、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在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选取频次高、负担重、耗时长的工作内容进行RPA技术自动化升级,对收案情况统计、月度庭审直播统计、执行通知文书及通用裁定制作、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查控等在内的15项工作内容实现自动化升级,平均每天可节省人工操作用时30小时、减少人工操作点击9000余次。该项目已入选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政务信息化分会评为《2020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
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建设机器人平台支撑体系,构建面向智慧法院各业务场景的机器人队伍,实现人机协同,变革办案办公工作模式,助力智慧法院建设。一期以南海法院金融案件办理为切入点,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管理监督等方面探索法院办案新模式。以南海区人民法院为例,前期已在南海法院对批量下载文书、诉前和解案件录入、执行系统自动发起财产查询等30个场景进行了探索运用,据统计每年可以节省近30000小时的人工值守耗时,有效地减轻了事务性负担、提高了工作质效。该项目入选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与国信(佛山)数字技术应用研究院共同征集、评审、汇编的《2021年“数字社会”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苏州市吴江区法院
2020年7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人民法院与来也科技达成战略合作,联合成立“RPA+AI综合技术研发服务产业实验室”,共同打造智慧法院新形态。战略合作达成后的半年时间以来,来也科技携手吴江法院共同探索挖掘,最终确定五个可自动化流程并于当年11月初正式完成部署,试运行四个月后,取得不错的效果。显著降低基层法官工作负担,避免人为差错,保证法院能够高效运转,提高人民百姓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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