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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执行

2022-07-03 15:37:10

一、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简介

无锡法院聚焦物联网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创造性地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司法强制执行领域,提升查人管物效果,拓宽执行公开深度,探索出“物联网+执行”促进善意文明执行新模式。目前在执行领域的司法应用主要有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称重系统和物联网财产监管系统。
物联网电子封条自2020年9月29日首次使用,截止2021年10月,全市法院共使用电子封条233条,因案件执行完毕或查封标的物依法成交的73件,执结标的2.1亿元(截至8月的数据),632名被执行人因电子封条威慑力主动履行义务,法院根据预警,找到被执行人3548名,发现并制裁破坏电子封条、破坏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52名。
无锡法院在执行无锡市某铜业有限公司担保纠纷一案中,使用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从起拍价1.2亿余元竞拍到1.6亿余元,溢价4000万元。该案例被评为“江苏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执行某金属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运用“物联网电子称重系统” 5多个小时内成功称重并处置了193吨设备;江阴法院首先使用鱼眼式物联网电子封条,这两个案例被评为“江苏省执行案件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二、实践成果、系统平台信息化创新情况描述

(一)物联网电子封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
物联网电子封条将物联网感知技术融合到传统封条中,克服了同类产品成本高、续航能力弱、适用范围有限等客观问题,具有以下特点:
1.延续传统样式,震慑力强。司法机关使用的封条具有标准的尺寸,在社会公众的印象中,传统封条产生的司法震慑力根深蒂固。物联网电子封条基本沿用传统封条的样式,用硅胶材料替代了传统的纸张,并保持原有尺寸,上面印有“XXX人民法院封”,同时在封条中嵌入包含摄像头、感知卡、语音播报设备、4G传输设备等集成的感知终端设备,使用方便,张贴更为牢固,延续了传统封条固有的威慑力。当有人靠近时,电子封条就会自动感知并发出警告声,进一步增强了电子语音设备带来的震慑力。电子封条持续震动或被强行拆除时,会自动拍摄6秒以上视频及3张现场照片,并上传至管理平台,有利于对破坏查封标的或封条的行为及时固定证据,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供证据支持。
2.低功耗值守,操作性好。在无外来事件的时候,采用低功耗值守模式,每48小时报告一次心跳,即向管理平台自动回传一张查封现场的照片,确保电池续航能力至少在六个月以上。同时在管理平台可以实时查看每个电子封条的实际使用天数及电池剩余电量比例。如果超过期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可以至现场直接充电并继续使用,操作简单、方便。
3.可复制性强,推广性高。物联网电子封条具有防水、防晒及自动曝光装置,可适用于传统封条使用的任何场景,包括在雨天、阳光照射下都能正常感知、取证并回传,具有很好的适用性和推广性。
(二)物联网称重系统,实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
物联网称重系统是将感知器安装在起重设备上,在起吊过程中,实时测量物品重量,相关结果即时回传至管理平台及执行人员手机终端,真正利用感知技术有效解决执行过程中对于铜、铝、钢材等有国家交易指导价或成熟市场价的金属材料以及需要称重的大宗商品等动产的估价问题。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自动称重、即时记录。将感知器安装在起重设备上,在钢材、铜材等大型动产起吊过程中,无需布设前端系统,即可实时测量物品重量,并将结果即时回传至管理平台及执行人员手机终端,每次起吊称重结果可自动累积计算,极大地提高了大型动产称重的便利性,提高了称重效率。
2.安全性强,适用范围广。称重过程中不因称重物的晃动或位置的偏离而影响称重效果,安全性强,如发生超载、欠载、低电压、低电量等情形,系统会自动提醒,避免有风险的操作。称重系统适用范围广泛,从3T到30T,可根据动产重量进行选择设置,且可以根据不同的起重设备,配置不同的感知系统。
3.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利用物联网称重系统,形成“称重-结果回传-价值确定-直接驳载到运输车”的处理流程,一次性处置完毕,省去“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聘请起吊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环节,大大减少处置费用和成本,有效提高相关财产的处置效率。
(三)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
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变卖规定》)第2条、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程序中对执行财产处分要坚持拍卖优先原则。《拍卖变卖规定》第2条确立了拍卖优先原则,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财产价值,平衡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其他债权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托物联网技术,将对“特定财物”的监管发展为对“特定价值”的监管,最大限度保证被执行人企业财产价值不减少,又能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对企业财产的“边查封边经营”的司法需求,降低因强制执行对企业经营造成的重大影响。
1.全程动态感知监管。系统通过前端物联网设备的轮廓体积感知、重量位置感知、状态感知、异常行为感知,尤其是通过物品精准识别感知技术,动态监管被执行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有价值的财产,并将相关情况实时回传至后方监管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企业财产的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感知和预警。
2.全方位动态评估监管。系统实时采集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用电、用气、原料投入、成品产出等信息,通过终端协同和边缘计算,建模还原企业日常生产运营的真实状况,帮助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判断企业经营是否正常以及生产经营能力,确保“生产可延续、货值可稳控”,既“控得住财产,又稳得住企业”。

三、实践成果、系统平台的社济效益

2020年11月9日,江苏省高院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无锡中院与江苏高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运用物联网技术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物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关于推广“物联网+执行”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的指导意见》。目前江苏省全省法院已经在试运行中。福建厦门地区、广东汕头地区也在尝试推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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